第183章:朱元璋必须认账的升官承诺书,叶大人倍感受挫! (第1/2页)
也就在叶青拆开信封,并拉开兵部制式折子之时,
在场的所有人,虽然依旧身处于各自的位置各司其职,但也都把注意力集中了过来。
当然,朱元璋这期待的目光,只是为了合群而装出来的。
作为让叶青的建议变成国家北伐战略的背后操纵者,他就算不看这三个信封的内容,也能知道个大概意思。
但他现在可不是朱元璋,他是这里的参将郭瑞,必须要合群才是。
兵部军令内容:“朝廷已采纳雁门知县叶青之提议,徐达大将军不驰援雁门,直出开平卫,从关外折返雁门,包抄北元大军后方。”
“故,行军日程,延后十五天,于洪武六年十一月一日抵达雁门关外,特令雁门驻军四卫,务必坚守至十一月二日晨时。”
“当日晨时之前破城,四卫指挥使死罪,属下各将依律追责!”
“当日晨时之后破城,四卫指挥使功臣,连带属下各将,论功行赏!”
“此令,大明兵部!”
叶青看着这个军令内容,是欣慰又火大。
欣慰的是朱元璋并没有他想的那么古板,竟然真的采纳了他的提议。
如此一来,他打败精诚团结的北元,打得北元彻底低头,并寻回传国玉玺的目标,就有可能实现了。
兵部给他们的军令,绝对不会有徐达和他们一起两面夹击,灭了三十万北元大军之后,还要乘胜追击到哈拉和林的内容。
这不是他们这些边关驻军该知道的事情!
可即便是不写这些内容,也足以证明朱元璋采纳了他的全部建议,如若不然,也用不着让徐达去走半个月的冤枉路。
如果不是为了传国玉玺,朱元璋不会舍得这么多的本钱。
当然了,就算徐达追击到哈拉和林,能否找回传国玉玺,也还得靠运气。
即便是他叶青,也只有传国玉玺曾被蒙元权相伯颜购得这一条线索,蒙元败退之时,是否带走了传国玉玺,也没有人知道。
只是按照一般逻辑来看,他们败退之时,一定会带走传国玉玺。
叶青之所以那么希望找回传国玉玺,也只是希望他回家之后,还能以游客的身份,在博物馆看到这一华夏国宝!
而他火大的原因,却是徐达这人有点不听话!
他在信中说了好几次,一定不要在朝堂之上把他叶青卖了,就当是他徐达想出来的主意。
他是真的不想在朱元璋面前出风头,他只想在不祸国殃民的情况下招惹他,然后顺利早日回家!
可万万没想到,这徐达的人品如此之好,白送他军功他都不要!
现在好了,一旦打赢还顺利找回传国玉玺的话,他叶青就是第一首功!
想到这里,叶青的心都凉了半截!
要想让这首功变罪过,那就只有故意打输这一条路,可他也绝对不能这么做。
不说金手指规定他不能祸国殃民,哪怕就算是没有这项规定,他叶青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华夏儿郎,也绝对不会干这种猪狗不如的事情。
如果这么干的话,他那不多的良心过不去,也还对不起教授自己兵法武艺的四位历史名将!
可如果不这么干,那他被朱元璋点名赐死,就只有眼前这一条路可走了。
那便是趁此机会,在这兼职钦差郭老爷的面前,狠狠的证明自己有造反的军事才能,以促成自己的‘匹夫无罪,怀璧其罪’之罪。
仗打完之后,他紧接着就在农税上狠咬一口,直接用自己的行动把‘双管齐下’这个成语改为‘双罪齐上’!
打定这么个主意之后,叶青就让将军们依次传阅兵部军令。
与此同时,他又打开了写有【皇帝诏命】四个字的黄纸信封。
皇帝诏命内容:“朕闻爱卿竟以书信徐达之形式,以达到为国而谋之目的,朕心甚慰。”
“朕已决定采纳爱卿之谏言,定为本次北伐国之战略,徐达大将军不日出发。”
“爱卿只需协助驻军守城便可,若成功歼灭北元三十万战兵,朕必降诏,让爱卿入朝为官伴君!”
“至于传国玉玺,若能找到,自是幸运,若不能找到,也怪不得爱卿!”
“另,爱卿以中秋赠歌之形式,揭发淮西勋贵在濠州之所为,朕虽丢颜,但却得一不畏强权,不惧勋贵之才,实乃朕之大幸也!”
“还望爱卿今后有事直谏,只要言之有理,事有依据,朕就不会怪罪爱卿!”
“朕躬有罪,无以万方,万方有罪,罪在朕躬!”
“.”
叶青看着这些内容,只觉得这个朱元璋不对头。
这还是史料上那个一口一个咱,一口一个老子的重八哥吗?
他的亲笔行文什么时候这么有文学气息了?
是历史有假,还是朱元璋请了代笔的写手?
可这笔锋有力但又有些幼稚的字体,又非常的符合历史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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