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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部 第七回 乱世出英雄 冤家变战友

第十部 第七回 乱世出英雄 冤家变战友 (第1/2页)
  
  第十部第七回乱世出英雄冤家变战友
  
  话说那朱温,又名朱全忠、朱晃,五代梁朝的第一位皇帝。
  
  他幼年随其父朱诚学习过五经,后来参加了王仙芝、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军。
  
  唐中和二年,他归附了唐朝军队,因镇压起义军有功,唐僖宗李儇赐名全忠,任河南中行营招讨副使。
  
  次年,拜汴州刺史出武军节度使,继而又进封梁王。
  
  朱温以河南为中心,逐步发展成为唐朝末年最大的割据势力。
  
  朱温的祖父朱信、父亲朱诚都是教书先生。
  
  朱温从小家境贫寒,父亲早亡,朱温和两个哥哥朱全昱、朱存就随母亲王氏寄养在萧县第一大户人家刘崇的家里。
  
  每亲王氏手脚麻利,干活是一把好手,不久后成为了刘崇家最能干的女佣人。
  
  朱温的大哥朱全昱生性憨厚,为人老实,而朱存和朱温不但长得彪悍,而且很精明,尤其朱温是“狡滑无行”。
  
  朱温由于小时候缺乏父母严格的管教,逐渐养成了一些不良的习气,爱小偷小摸,手脚还很不干净,名声很差。
  
  刘崇当然很讨厌这个家伙了,经常是又打又骂,但朱温就是死不悔改。
  
  有一次,朱温在村里聚赌,结果输了一个精光,手上又没有钱,于是悄悄溜回刘崇家,偷了一口锅准备卖钱。
  
  结果还没有背出院子,就被刘崇给捉住了。
  
  刘崇气得大骂道:
  
  “朱温你这小子,看我不好好地教训你!”
  
  朱温母亲王氏一向很疼爱老三朱温,见儿子又偷了东西,怕他挨打,便出面求情,希望放过他这一次,朱温这才没有被暴揍。
  
  虽然朱温手脚不干净,但是却很麻利。
  
  他不擅长农事,却善于骑射,经常和二哥朱存外出打猎,每次都会打些野鸡、野兔回来。
  
  刘崇能吃着野味的时候,看朱温多少也会顺眼些,给他些好脸色。
  
  刘崇的母亲刘母也非常地心疼朱温,经常给他梳洗头发。
  
  刘崇看不惯,便抱怨母亲多事,刘母却说道:
  
  “千万不要小看了这个朱三,他的面相与众大有不同,将来必成大事;我等好好地善待他,他日后定会待我刘家不薄啊。”
  
  朱温整天毛手毛脚看不出有啥出息,大家都觉得刘母是在说胡话。
  
  朱温从小就争强好胜,凡事不甘居于人后,他不像大哥,能勤勤恳恳做别人的佣人。
  
  虽然刘母待他不薄,但是他总觉得母亲带着他们兄弟三人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,矮人一头。加上当时的权贵阶级对老百姓异常地骄横,朱温心中的不满与仇恨与日俱增。
  
  在那个打打杀杀,谁厉害谁就是爷的年代,朱温开始有了自己的人生理想:
  
  做一个让别人不敢小瞧的人物。
  
  朱温借着一副好身板儿,他不但偷东西的胆子越来越大,还经常酗酒、打架,后来还调戏了良家妇女,犯了事也鲜有人敢找他的麻烦。
  
  因此朱温遂渐渐地混出了些名声,十里八乡的老百姓,居然没有一个人敢招惹他这个混世魔王。
  
  虽然人们都很讨厌他,但朱温却从中找到了做“爷”的感觉,开始横行乡里,由此产生的那种自我存在感也是与日俱增。
  
  唐朝末年,天下大乱,盐贩王仙芝和黄巢率领农民大起义。
  
  起义规模之大,威震朝野。
  
  萧县距山东很近,不喜舞文弄墨的朱温听到了黄巢起义的消息,心里有些痒痒:
  
  与其给人当佣人,跟着母亲受刘崇的窝囊气,还不如跟着起义军去闯荡一番,怎么都是一条命,万一由此发达了呢?!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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