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7章 生活如此美好,为何要生孩子 (第1/2页)
嬴政瞬间对这个国家失了兴趣。
在秦朝,若是父母杀害了子女,那可是要受黥刑的。
黥面之后,男犯人去修筑城墙,女犯人去舂米,而且这样的惩罚将持续他们的一生。
若是男子要殴打妻子,则会被处以耐刑,即剃去胡子。
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。
剃掉胡子,可以说是一种具有极强侮辱性的刑罚。
他定下这些刑罚不可谓不重。
毕竟,秦朝刚刚完成了全国的统一,正是急需劳动力的时候,因此绝不允许父母随意杀害子女。
而且若是一个国家,随意殴打、杀害、买卖人口,成为法律允许的行为。
长此以往,国家只会越来越暴躁,社会风气只会越来越败坏。
这绝对是他不能容忍的!
......
同样,李世民也面露不悦之色。
在《唐律》中,对于夫妻之间的暴力行为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,依据“詈、殴、伤、杀”四个不同的犯罪情节进行了细致的划分和惩处。
夫妻之间,和和睦睦才好啊!才能多多生孩子!
正如他和长孙皇后一样。
......
【在罗马共和国末期,其经济重心逐渐从农耕转向了商品经济。】
【封建家长制也开始有了变化。】
【曾经,家族内的生杀大权完全掌握在家长手中。】
【但如今,若是一家之主想要对妻儿采取极端手段,必须先向政府提交申请,并经过政府的批准与授权。】
......
各朝古人嘴角抽了抽。
杀孩子要先得到政府允许?
虽然这个变化看起来这个国家的法制进步了一点。
但是多少还是有些离谱的。
......
而李世民则是想到了问题更深的层面。
封建家长制,是为了适应农耕经济的需要而诞生的。
而当商品经济开始发展,且比例逐渐增加时,这一制度便逐渐显露出其局限性。
商品经济的崛起必然导致封建家长制的动摇,一家之主的权力在这一过程中受到了明显的限制。
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,也是无法避免的现实。
......
【后来,罗马帝国成立后,奥古斯都剥夺了一家之主对其妻儿生杀大权的绝对控制。】
【妻儿的生死只能由法庭裁决。】
......
嬴政这才点了点头。
这才是身为一国之君应有的决断。
人命大事,岂能任由一家之言定夺,自然应当是法律来判决。
......
【另外,在古罗马,同样存在着显著的重男轻女现象。】
【然而,随着罗马的经济重心从农耕转向繁荣的商品经济,逐渐富裕起来的罗马人意识到,赚钱的活显然不是跟家人一起种地。】
【因此,男性在体力上的天然优势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。】
【与此同时,由于罗马长期的战争,男性人口大量减少,这也促使女性开始逐渐走向社会舞台。】
【为了满足经济活动的需求,女性开始接受文学、艺术、经济等方面的教育。】
【她们缴纳大量税款,甚至出现了骁勇善战的女战士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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