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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宁作乞丐,不为人奴

第二章 宁作乞丐,不为人奴 (第2/2页)
  
  瓦罐里缓缓传出蒸好的饭香,勾动着饥肠辘辘的两兄弟。
  
  穷苦人家没条件,一天只吃两顿,可不得眼巴巴盼着。
  
  尤其是白启打渔早出晚归,晌午就填了几个麦饼进肚子。
  
  此时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。
  
  “蹲在外面听了一会儿,教习讲的东西,我都明白。
  
  但不知道为啥,他总是翻来覆去说个好几遍。”
  
  身子瘦弱的白明把淘米水用陶盆装好,小心放到一边。
  
  阿兄说这个可以洗脸洗头。
  
  “你脑瓜好使,学堂的其他人,未必有你那么聪明。”
  
  白启一边添着捡来的柴禾,一边看饭啥时候熟。
  
  他这个阿弟脑袋灵光,如果不是家底太薄,学堂的束脩太贵。
  
  应当是块当小县做题家的好材料。
  
  “阿兄比我聪明多了。学堂教习的字,写的都没你好看。
  
  听他说,识文断字能够过目不忘,一遍就通。
  
  道丧之前,叫做‘读书种子’,很厉害。”
  
  白明仰起头,望着被土灶火光照亮半边脸的阿兄,满是崇拜的语气。
  
  八百里黑水河,那么多打渔人。
  
  只他阿兄白七郎有提笔写字,看书念文的好本事。
  
  “那你可还记得阿兄怎么交待的?”
  
  白启把瓦罐的米饭盛出来,捣碎蒸熟的鱼肉虾肉,用筷子拌好。
  
  再铺一层瓮里的豆酱,滋味便出来了。
  
  虽然米是陈米,酱也是用豆腐渣、麦麸子炒出来。
  
  但拌着鲜美的鱼虾碎肉,倒也不差。
  
  像白启这种渔家子,真个捞到好货,肯定要拿到鱼栏换钱。
  
  只有抵不上价的小鱼小虾,才舍得自己吃。
  
  所谓,卖盐的喝淡汤,编草席的睡光床。
  
  便是这个道理了。
  
  白明用力点头,小鸡啄米也似:
  
  “阿兄识文断字是爹过世之前教的,绝不是风寒之后,脑袋开窍了。”
  
  白启一家本是中三等的“农户”,有着七八亩的好田。
  
  养活个五六口人不成问题。
  
  可惜娘亲因为早产出血死了,便宜老爹又患了一场大病。
  
  耗光家财,贱卖田产后。
  
  只能跟着商队做些跑单帮的活计。
  
  麻绳偏挑细处断。
  
  好巧不巧,几年前撞上那场席卷义海郡的“天倾之祸”,从此再也没了音讯。
  
  就这样,爹娘撒手而去,也没帮衬亲族的白启。
  
  为了讨生活,不得已投身进鱼栏,成了下三等的“贱户”。
  
  “家里可以典当卖钱的东西,一样也没剩下。
  
  唯独只有一摞杂书。”
  
  白启颇为庆幸,若没这些“家产”,兴许只能当文盲了。
  
  无论在哪个时代,识文断字都是重要的本领。
  
  也是上进攀爬的阶梯。
  
  “还有,阿兄,今天柴市的林管事过来,问我愿不愿入‘奴户’。
  
  炭坊的少东家,正缺个伴读。
  
  他还说,像我这种认得字,还能写的书童,最少值五千钱!”
  
  白明忽地抬头说道。
  
  “柴市?姓林的?下巴有个大黑痔,像死苍蝇的那个?”
  
  白启眉头皱紧,这人是西面炭坊的管事。
  
  据说,专门负责采买奴仆的活计。
  
  所谓“奴户”,就是签过卖身契,从此生死不由己的下等人。
  
  黑河县上那几家大户,每年都会派管事出来挑选采买。
  
  厨娘,婢女之类,没什么太多要求。
  
  能干活就行,卖得较为便宜。
  
  像书童,马夫。
  
  因为有一技之长,相对来说价钱会高一点。
  
  能被开出五千大钱,算是不低。
  
  “你怎么回绝的?”
  
  白启直接问道。
  
  “就按照阿兄交待的,讲自己有羊癫风,不知道啥时候犯病,做不得伴读的差事。”
  
  白明低头扒饭,轻声道:
  
  “不过姓林的知道后,没像其他人一样扭头就走。
  
  他说当不了少东家的书童,可以当他家的仆从,他不嫌弃。
  
  但只给两千五百钱。”
  
  白启眯起眼睛,他每每捞到大货去鱼市,总能听到县上的小道消息。
  
  其中之一,便是炭坊的林老六。
  
  最喜欢借着采买便利,寻些长得干净的男童带回家。
  
  “别搭理他,老爹死前说过,宁作乞丐,不为人奴!”
  
  白启眯起眼睛,如果他有足够的实力。
  
  这关头,就应该说一句“取死有道”了。
  
  可惜……
  
  目前而言。
  
  自己只是个打渔的贱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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