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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六十四章 我就想知道,什么叫寻衅滋事?

第一百六十四章 我就想知道,什么叫寻衅滋事? (第2/2页)
  
  “还能有谁,就是那个周志兴,你记得吧。”
  
  周志兴……于念东很快想了起来,这么说他马上明白了情况,最近一段时间的行政拘留,也就是周志兴的情况有点特殊。
  
  他是在微信群里质疑物业公司有行贿现象,然后交警支队和物业公司都报了警,分局这边传唤过来调查后,对其下达了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。
  
  只不过当时根本没想到这人居然会提起行政诉讼!
  
  因为对方是个大学老师,工作生活都很体面,没道理因为这个事就和公安机关较真,但是对方确实较真了……
  
  “关键不是他,是他的律师,你知道是谁吗,是京州那个唐方镜!”
  
  说到这个名字,师傅脸上更加无奈,这个人居然跑来林城了。
  
  而且接了这么一个案子,让人很是费解,不知道这位唐律师接案子的标准是啥。
  
  于念东闻言道:“那领导那边的意思是……”
  
  “到时候你和小刘出庭,对方要求我们撤销拘留的决定,这不可能答应。”
  
  小刘就是分局这边的公职律师,这会儿已经在研究案件了。
  
  公安机关这边自然有自己的看法,你说物业公司行贿,但是我们这边调查后发现没有行贿的情况,那就认为你是在寻衅滋事,很合理。
  
  不同于其他事还有谈的可能,这种事没法谈。
  
  于念东很快和小刘开始准备答辩状,他们这边的事实和理由也很明确,做出行政拘留决定的程序合法,证据充分。
  
  就在这样的氛围中,很快物业公司这边得到了消息。
  
  “什么?那个周志兴他起诉了公安局?真的假的?”梁培看着面前的老范很是惊讶道。
  
  “梁总,是真的,林城中院已经把传票都给公安机关那边发过去了,正在准备应诉呢。”老范一脸肯定道。
  
  梁培满脸的难以置信,他这个岁数的人,从来都认为官就是官,民就是民,你一个老百姓别想着去搞什么“民告官”。
  
  结果现在,他认为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发生了。
  
  那个周志兴不单单“告了官”,而且告的还是常人眼中权力很大的暴力机关,这简直是匪夷所思。
  
  梁培的第一反应是,那个周志兴疯了吧,他就不怕再被抓起来?
  
  “什么时候开庭啊?”
  
  “好像是三天后的上午,那个周志兴应该是请律师了。”
  
  请律师吗,林城还有胆子这么肥的律师?
  
  梁培在林城也有不少认识的律师,按照平日里他对那些律师的了解,没人会愿意蹚这种浑水。
  
  所以这人请的是外地律师?但是,这样的案子,他花了多少钱?至于吗?
  
 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,周志兴和公安机关杠上了的消息也在小区中不胫而走。
  
  这让那些邻居们都很好奇,平时没感觉周志兴这么较真的啊。
  
  筹备业委会的另一个主要成员史振锋,这会儿正在和周志兴聊着。
  
  “不是我说啊志兴,你这样没必要吧,关都关了,就算起诉了又能咋样?”史振锋询问道。
  
  “而且,我听说行政诉讼案件,输的概率特别大,要是输了,你那律师费不就白花了吗?”
  
  这种诉讼没有任何的意义,就好像单纯为了出口气,白花一顿钱,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看法。
  
  周志兴闻言笑道:“老史啊,不会白花的,你相信我,我这次请的律师很不一般,有他在,我肯定不可能输。”
  
  史振锋闻言皱起了眉头,他听到这话的第一反应是,周志兴是不是被人骗了,律师可是最会骗人的。
  
  但问那个律师是谁他又不说,只能暗自想着,等到时候开庭了他也要去旁听。
  
  和史振锋有一样想法的邻居们不少,当时周志兴在群里发那些消息的事大家都知道,然后就被关了十天。
  
  大家也很想知道周志兴的维权有没有效果。
  
  开庭的日子终于到了,老唐拎着手提包,身后带着周志兴出现在了林城中院的门口。
  
  本来不需要他出庭,但是非得跟来,说是想看看对面他们会怎么说。
  
  那老唐自然不会拒绝,反正他是主要的火力点,吸引仇恨的那种。
  
  两人进了林城中院,找到了对应法庭,进去后便发现旁听席上坐的人还不少!
  
  “诶,老史,你们咋都来了?”周志兴看着旁听席上的人很是高兴,一起筹备业委会的那些邻居都来了。
  
  还有一些看着眼熟的邻居,之前扫楼的时候见过。
  
  没想到这次他们都来旁听了。
  
  “你搞这么大的事,大家虽然说不敢参与,但帮帮场子还是可以的。”史振锋笑道。
  
  其他的邻居们也纷纷在那里表示支持,周志兴还想说点什么,但是书记员已经让他们就坐了。
  
  便只能坐到了原告的位置,然后发现身边的老唐在那里悠然地喝水,那硕大的手提包都没打开。
  
  他想问一下,但是又觉得不太好,只是心里有点担心,唐律师这样子会不会太那什么了……
  
  旁听席上不单单有邻居,还有物业公司的老范,他这会儿戴着口罩坐在了后面,主要是想知道这个案子会怎么判。
  
  而在对面,于念东和小刘已经坐在那里了,整理着桌上的材料,不时抬头看看对面。
  
  主要是对那个唐方镜很好奇,结果看着看着就有点窝火了。
  
  对面那个唐方镜从头到尾都没有拿出一个材料,全程就那么干坐着,一会儿拿起水杯喝两口,那样子根本不是来打官司,分明是来度假的!
  
  虽然你是国内知名的大律师,但这么做分明不把他们法制科的当回事啊。
  
  有心想说两句,但不太合适,只能忍着。
  
  老唐这边倒不是故意装逼,而是真的没必要拿出来,该提交的证据已经提交到法院了,其他内容都在脑子里。
  
  不像是其他案子,需要正常发挥,这案子失常发挥就能赢。
  
  等待的功夫,书记员都过来问了两句,在唐方镜回答了情况之后,脸上的表情很复杂。
  
  终于合议庭成员来了,审判长是个中年人,看着很好说话的样子。
  
  “好了,现在开庭,请原告进行陈述。”审判长看向了唐方镜,然后他就看到,对方桌上什么都没有。
  
  这情况让见多识广的审判长都有了一丝错愕,不过他也没说什么,材料是否拿出来这是你的自由,但你要是不拿材料,完了说不出话,那就得找你的麻烦。
  
  老唐这边已经开始陈述了,语速平缓,刚好是书记员最好记录的那个语速,而且没有半点磕碰!
  
  单单这一手,就看的于念东有点咂舌,这位唐律师确实是有两把刷子。
  
  答辩完成,庭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。
  
  老唐这边已经开始举证了。
  
  “证据一,从物业办公室垃圾桶捡到的三份财务报表和当时频繁贴单的证据,证明我方当事人并没有虚构或者捏造事实。”
  
  “其在微信群里所发布的言论都是建立在这三份财务报表上的,是基于常理进行的推论,因此,主观上也没有寻衅滋事的故意。”
  
  老唐在这里留了一个不算陷阱的陷阱,一般要是诉讼经验丰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。
  
  很简单,他是要证明周志兴没有寻衅滋事的故意,不是瞎说的,而是有理有据,至于这东西是真是假,那不知道。
  
  但是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来看,足以让周志兴认为存在问题,所以他不是要进行主观方面的寻衅滋事。
  
  “证据二,微信群的发言截图,我方当事人在发言时使用了多个疑似词语,也就是说他并不是完全认定存在着行贿事件,因此对于社会秩序并没有造成大的破坏。”
  
  寻衅滋事这个词,平时感觉好像什么都能往里套,但是,真的拿出来辩,那最起码你得符合这个词的本义对吧。
  
  就算是兜底性的条款“其他寻衅滋事行为”,那最起码得有寻衅滋事这个意义存在。
  
  你不能说我看到这有问题,所以我发了个疑似存在问题的话,就说我是寻衅滋事吧,这就完全不讲道理了。
  
  另外就是,寻衅滋事也要造成后果,对于社会秩序的破坏,而显然,疑似存在,没有造成什么社会秩序的破坏。
  
  这边,小刘律师开始质证了。
  
  “首先呢,证据一的客观性予以认可,但是真实性和关联性不予认可,因为对方说这三份报表是在垃圾桶里捡来的,其真实性明显不足,来源不合法。”
  
  “然后呢,对证据二的真实性客观性均予以认可,关联性不认可……”
  
  小赵说着话,老唐这边就笑了,他都没以为对方会踩坑,结果毫不犹豫就踩上去了。
  
  确实报表可能是假的,但是一方面在物业办公室捡到,另一方面那段时间确实有频繁贴单的情况,两者结合起来,那足以让人产生合理质疑。
  
  说白了,老唐这边的法子就是,抛开真实性不谈,我只和你说这种行为够不上寻衅滋事。
  
  被告于念东这边开始举证了。
  
  “证据一,报案材料……”
  
  “证据二,区交警大队的调查报告,报告显示,并不存在受贿的行为。”
  
  “证据三,原告到案后的笔录,其对于微信群传播的行为都予以承认……”
  
  老唐这边开始一一质证。
  
  “首先证据一予以认可,证据二不予认可,虽然经过了调查,但是调查的证人都和涉案信息有关,这很明显效力不足。”
  
  “根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,原告传播的信息内容涉及职务违法和犯罪,是否属虚假信息,理应由权威部门依法调查作出结论。”
  
  换句话说就是,他说疑似你们有问题,那到底是不是有问题,到底真还是假,不能由你们自己来调查。
  
  否则这个调查可信度就太低了。
  
  虽然这个证据并不能影响到案件,但老唐还是进行了反驳,自己查自己而且给出了调查报告,这调查报告你说谁能认可。
  
  于念东脸色发黑,对方的话就差明着说了,但是他这边不知道怎么反驳。
  
  眼见双方都不说话了,审判长开口道:
  
  “法庭调查阶段结束,本案的争议焦点为,周志兴是否存在编造传播虚假消息的行为,下面开始法庭辩论。”
  
  听到审判长的这句话,老唐开始喝水,已经稳了,他的小陷阱审判长看的很清楚,案件的争议点并不在于报表真实与否。
  
  换句话说,这玩意真实与否法庭也调查不清楚,但根据报表上的内容来看,就像是真的,是个人都会认为这是真的。
  
  那这种行为就不能算寻衅滋事。
  
  辩论开始,老唐这边已经摆烂了,他只说了一句话:“我其实很想知道一件事,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,到底包含什么,不知道被告能否给出解释。”
  
  因为他们的处罚依据就是第二十六条第四项,所以老唐就这么问了。
  
  至于说辩论,没什么好辩的,该说的话已经说清楚了。
  
  确实没有核实真假,但是这个东西就让他以为是真的,本小区居民有监督权,没有无事生非,也没有发到其他地方,只是在小区业主群里发了一下。
  
  小刘闻言愣了一下,他有点不知道怎么开口,但凡学法律的,对这种笼统性规定都很膈应。
  
  当然估计不学法律的也膈应……
  
  刚刚还说的很激烈的双方因为一句话,突然停火,让审判长都很不适应。
  
  两边仔细看了看,审判长开口道:“好了,原告还有要补充的吗?”
  
  “没了。”老唐依旧是那么的平静,调解中可以骂人,法庭上就算了,这会儿骂人要被审判长怼的。
  
  “被告呢?”
  
  “也没了。”
  
  “好,法庭辩论结束,现在休庭。”
  
  小刘和旁边的于念东对视一眼,松了口气。
  
  这种类似的处罚都习惯了,猛然间被人追着问,确实有点不好说。
  
  周志兴已经满脸激动,他感觉这位唐律师说的每一句话都说到自己的心坎上了,怼的对方两人无话可说,这就是大状吗?
  
  休庭好半天,重新开庭,经过审判委员会的决定,判决如下:
  
  “一,被告昌平分局撤销作出的……行政处罚。”
  
  “二、被告昌平分局重新对周志兴寻衅滋事行为作出处理。”
  
  撤销了?这是赢了对吧,周志兴满脸激动,却看到身边的唐方镜脸色不太对劲。
  
  “怎么了唐律师?我们不是赢了嘛?”
  
  老唐摇摇头:“赢了一半,你没发现嘛,人家说你确实可能涉嫌寻衅滋事,所以让公安机关重新作出处理。”
  
  “那这……”
  
  对面的小刘已经表示要上诉,老唐开口道:“我们也上诉。”
  
  尽管他觉得肯定能赢,但是没辙,林城中院直接给和了一块好大的稀泥。
  
  谁都不得罪,还留有余地……
  
  那就上诉看看高院咋判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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