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章 有的事总得有人去做 (第2/2页)
听起来好像只要号召一下,大学生们就会屁颠屁颠地帮着把证据收集好,他只需要整理就行。
这么简单的事情,以前怎么没人做呢?
答案很简单啊,付出和得到的回报根本不成正比!
就不说律师了,生活中有多少人会去做那些吃力不讨好的事呢?
更何况这已经和钱的关系不大了……
就大家所知道的,这个“唐哥”现在好像已经癌症晚期了吧,顶着大太阳到处跑的宣传,中暑都有几次了,这已经是在玩命了啊!
对此唐方镜并没有直接回答,只是叹口气道:“这个社会需要一些讲道理的人,有的事总有人要去做。”
唉,这尼玛要不是完成度百分之两百奖励一年的命,要不是我现在分分钟就要挂,谁愿意做这些事呢……
不过他这样的回答很对大学生们的胃口,因为他不单单是在说,他还在做!
关键是大家看到了他的努力,他的辛苦……于是在这样的情况下,很多人都自愿帮忙宣传,政法大学的一些学生甚至自愿组成实践团体帮忙整理证据。
那些还没到毕业时间的大学生们将这当做了一次社会实践,主动参与的社会实践!
在这样的情况下,唐方镜发现证据的收集进度比自己原本计划的要快……
互联网的时代真的是一个奇迹的时代,放在以前,谁能想到,有的人会在一夜之间被全国的人知道呢。
当然,唐方镜离那个程度还差的远呢,他现在也只是在京州这边的大学生群体里有了点名气。
时间就在这样的忙碌中一天天过去,已经是七月初了。
光明区劳动仲裁委仲裁庭内,王大姐看着两边的人,真的忍不住想说点什么。
当然老张这会更想说点什么,这事吧它就有点离谱……
但终归大家都是专业的人,所以该走的流程还得走,这简直是巨大的折磨。
仲裁委这次的仲裁根本不用想,虽然我们国家不是判例法国家,但判例这个东西在实务中依旧有着很重要的地位。
毕竟两高每年都要发那么多的指导案例呢,指导这个词的意思很明确。
然而对于老张来说,仲裁之后自己公司肯定要起诉的,而且肯定是要二审完,所以这意味着他还要经历同样的两场折磨……
仲裁对于唐方镜来说就是个小插曲,他的主要精力还是集中在了证据收集上,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,证据已经差不多了。
房子依旧没买呢,他不想找中介,所以一直在自己看,好在和那位社区的田书记认识了,对方已经帮他介绍了房主。
七月二十日的早上,唐方镜从自己的小出租屋走出来,手里拿着的还是那个硕大的手提包,今天就要出门办事了!
通过法考后并不是马上拿证的,是有个统一的时间,反正咋也得等几个月。
而只有拿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,才能去办理实习证,当然对于新人来说成绩出来就能先去实习,但这个实习不会计入你的一年实习期内。
唐方镜自然无所谓,他又不需要真的实习,反正到时候是带着一堆案源上门的,最好挑个听话的律师。
对,听他话的那种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