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六章 内部矛盾 (第2/2页)
他不知从哪儿找了一张垫子,在房间暖和了一些后,开始在垫子上做起了瑜伽。
瑜伽不仅可以锻炼他的身体,也可以锻炼他的心性,让他能够拥有一个平和冷静的心态,这对于球员在关键时刻的发挥是非常重要的。
就在甘国阳闭着眼睛,坐在垫子上呼吸放松的时候,健身房的门口传来的响动,是开门的声音。
甘国阳心中一动,想到应该是有球员和他一样进来做力量训练,不知道是克莱德还是柯西,这两个人是开拓者除甘国阳外在健身房待得时间最多的。
“哈喽,甘。”甘国阳没有睁眼,但他听到了那人和他打招呼的声音,不是德雷克斯勒,也不是柯西,也不是范德维奇。
“哈喽,桑普森。”甘国阳睁开眼睛,看到了从门里进来,穿着运动服的米切尔-桑普森。
职业球队和大学球队的区别之一就在于,你永远不可能和球队中的每一个人都关系很好。
甘国阳和同届的几个新秀关系都不错,和高自己一年的德雷克斯勒是铁哥们,和范德维奇的关系也很好。
而米切尔-桑普森则是和甘国阳最不对付的两个人之一——另一个是吉姆-帕克森。
从球队训练的第一天开始,甘国阳和桑普森之间就有些不愉快。
在NBA的球队中,无论你是状元秀还是末轮签,都只是一个新秀,在论资排辈的球队里,新秀就意味着要为老球员服务。
训练结束后拎包是最普遍的,可是甘国阳却不愿意为球队中的任何人拎包,包括米切尔-桑普森。
赛季开始的时候,开拓者有一半的球员都是新到球队的球员,所以原来留下的老状元米切尔-桑普森自然成为了名义上的球队老大。
可甘国阳这个新人却完全无视了桑普森的要求,在训练结束后拎着自己的东西离开了,这让桑普森很没面子。
德雷克斯勒去年刚到开拓者的时候,也当了一段时间的拎包仔。
自此两人的关系便出现了问题,互相看对方不顺眼。
随着赛季的开展,两人又因为球权的问题产生了更深的矛盾。
桑普森和甘国阳一样可以打中锋位置,作为1978年的状元秀,他拥有全面的篮下技术,出色的防守能力,丰富的比赛经验。
自从比尔-沃顿因伤被交易后,他就一直是开拓者的内线攻防核心。
按照他本来的设想,开拓者选来甘国阳是为以后做的准备,暂时还只能做他的辅助。
可他没想到,几场比赛过后,甘国阳逐渐成为了球队不可或缺的内线支柱,在攻防两端都展现了巨大的能量。
开拓者作为一支以外线进攻为主,进攻节奏偏快的球队,内线的出手机会就那么多,甘国阳和桑普森两个人分显然不够。
拉姆齐早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,所以在部分比赛中他刻意压制甘国阳的出手次数,一方面锻炼甘国阳的策应能力,另一方面也是照顾桑普森的感受,给予桑普森更多进攻出手权。
可是金子总是会发光,甘国阳强烈的进攻**是压抑不住的,而他在进攻中表现出的爆发力让桑普森也不得承认,这个年轻人真的很有潜力。
只是作为开拓者的老臣,对于甘国阳这种“不懂尊重老前辈”的年轻人,他自然是看不惯。
甘国阳好像也从来没有向他低头的迹象,训练和比赛中很少和桑普森交流。
“你又在玩体操吗?体操王子?”桑普森看到甘国阳在坐垫上做瑜伽,不无嘲讽地说道。
在开拓者队内,每次甘国阳一个人在那儿练瑜伽,队友就会嘲笑他是个练体操的,给他起个绰号叫“体操王子。”
甘国阳倒是混不在意,反正他觉得有效果就一直坚持下去。
桑普森说这话,甘国阳也分辨不出是嘲讽还是别的什么意思,就没有理他,继续闭上眼睛在坐垫上做瑜伽。
而他这个态度在桑普森眼里又变成了对自己的蔑视,脸色顿时不太好看,可惜甘国阳是看不到了。
甘国阳倒并不是故意和桑普森对着干,事实上他也很佩服桑普森的球技,尤其在上上场对阵篮网的时候。
当时甘国阳面对老油条戈明斯基,被戈明斯基耍的找不着北,而桑普森上场后立马把戈明斯基治得服服帖帖。
那场比赛坐在场边看着桑普森和戈明斯基斗法,甘国阳就学到了不少东西,比如面对老油子的防守时该如何去蹭犯规。
在上一场面对科尔津的时候,甘国阳便适应了很多,也顺势把科尔津打爆。
可是,从高中开始,甘国阳就一直是球队老大,到了UCLA他也和老队员关系不好,最终出走。
到了冈扎加他是在贝尔曼的力挺,以及斯托克顿的支持下,才顺利成为球队的老大。
但开拓者不是冈扎加,这里的每个球员都是大学里的精英,桑普森更是状元秀,甘国阳一来就做老大几乎不可能。
老大当惯了的甘国阳当然不习惯做小弟,他自己也不喜欢那种欺负新人的做派,在大学里他从来都不让新人球员为自己做这做那。
到了NBA他依然秉承这个习惯,坚持自己的做法,平等的看待每一个人。
于是,这两个本可以互相配合,互相传承的开拓者内线,之间的矛盾是越来越深。
甘国阳在做完瑜伽后,一个人又做了一个小时的辅助力量练习,期间桑普森和他没有任何交流,整个健身房显得异常压抑。
一个有可能改善两人关系的机会就这样被错过了,两个心高气傲的球员之间的误会只会越来越深。
为期一天的感恩节很快过去,甘国阳给远在金州的甘有为和还在上学的王抚西打了电话,除此外也没什么可做的,作为一个中国人他只对中国传统节日有感情。
11月24日,他们就要在客场挑战克里夫兰骑士,一支“千年烂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