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宗篇41 帝国之法 (第2/2页)
这是帝国中央的权威,是法条的作用,也是其积极意义所在。而所有明里暗的逾制违法,作奸犯科,绝大部分都不是制度的问题,问题在人,毕竟条例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
就拿刘文济对盐务的改革来说吧,以盐事之重、盐利之奉,自世祖时期起,就已经制定了非常完备的盐法,从生产、运输到售卖的几乎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关规定。
但盐务之运转,显然不可能完全依照盐法规定来,从官方到民间,从盐监到盐商,从盐丁到盐民,整条庞大的、复杂的利益链条上,有太多按捺不住的手脚了。利益动人心,这样一条几乎流淌着黄金的财路上,怎么可能干干净净。
因此,对盐务之改革,刘文济的重点就不在盐法盐制了,目标在人,在那些违法犯罪、侵犯国家财税、凌虐帝国子民的食利群体。
在这方面,他也是名正言顺的,他也能高举世祖之法的大棒,狠狠地冲那些大吃盐路的不法勋贵、贪官奸商打去。毕竟,大汉盐法,可是世祖开天眼借鉴,再综合国情,方才制定出来的,即便到建隆时代已经弊病颇深,依旧从整体上保证着盐事秩序的稳定,至少让大部分人能够有盐吃,哪怕贵点。
盐务之改革,起因还在于范仲淹。当年刘文济南巡时,听取汇报后,决定修筑淮东还堤,重捍海堰,当时以范仲淹作为都监。
而范公何人,穷三年之功,奔走淮东沿海工程,重筑海堰,还淮东官民一片风平浪静、河清海晏。在这个过程中,范仲淹可是不带停的,借着监工之便,将淮东盐务之弊摸得清清楚楚。
天下盐事,半出淮东,淮东之弊,也足以代表天下了。建隆七年,范仲淹回朝述职,进一步得到刘文济赏识,擢升为工部主事。
范仲淹则将他在淮东调查所得盐务细情,原本详尽地奏明刘文济,从盐价、盐官、盐运、盐商、盐民五个方面阐述其弊,总结得来说,实际就两点,贪污腐败与压榨剥削。基于这些情况,范仲淹又向刘文济提出了“盐事十条”,希望刘文济能痛下决心,大刀阔斧,改革盐政,为民请命。
对此,刘文济可是大加赞赏,夸奖范仲淹的丹心忠诚。事实上,刘文济早就有整顿盐务之心,皇城、武德二司可不是摆设,虽然在调查、认识上比不得范仲淹,但刘文济是会动脑子的,从那纷繁的细节中,自能察其弊。
于是,见范仲淹展现出的才情、见识与担当,还有那股子不为权贵、强暴的精神气,于建隆八年擢其为盐铁副使,专事盐务整顿,实际上也是治贪-治事的综合整饬。
从建隆八年到十八年,帝国盐务官员,有三分之一都倒台了,而牵扯到的权贵、盐官、盐商及其爪牙,被判处死刑者达两千余人,如此空前力度的一番整治下来,帝国盐务如何能不清。
一味的压制与整饬显然是不够的,刘文济着吏部调拨了上百名精于盐法的官吏,充入盐铁体系任职,同时加大财政司与都察院二衙的监察之权。
当然,仍旧免不了妥协的一面,比如,刘文济引入了更多的食利者,想要彻底杜绝张嘴、伸手的现象是不可能的,通过打破既有的利益集体,至少能保证在短期之内帝国盐务呈现一种健康的状态。
而盐务改革的成果也是显著的,到建隆十八年,帝国盐价经过前后五次的下跌,终于重新达到雍熙时代的水准(斗盐93文),盐民、盐工的日子好过了,小盐商更活跃了,帝国盐产量提升了(其中不少是得益于盗卖官盐的严厉打击),盐税也得到显著提升。
同时,私盐买卖之风,却逆势上扬了.这里同样有个背景,在朝廷盐务整顿下损失惨重的食利者们,在体制内蛰伏下来的同时,不免将目光转向外边。
于是南洋地区,尤其是吴国那边的海盐,也通过“贸易”、走私等手段,被引入帝国,开始在沿海地区蔓延发展
而比起盐务上的重拳出击,轰轰烈烈,在土地问题的改革上,就属于温吞如水,润物无声了,当然艰难、激烈的角力都发生在帝国光芒的阴影下。
在土地方面,尤其地税方面,刘文济可不敢轻易言改,更不敢乱改。只是,眼瞧着地税逐年减少,又不得不有所作为。
而地税减少的原因,也很简单,在籍的土地在逐年减少,至于“消失的土地”去了哪里,又是如何消失的,不言而喻。
因此,十来年间,刘文济在田籍、田税上,也是下足了功夫,武德司全面发动,又不断派出使者巡视,尤其盯着那些大地主。
一番清查整顿下来,总算勉强扭转了田亩减少之趋势,但到建隆十八年,也只是回到端拱时期的水平.并且,越往下,阻力越大,也越难清查。
其不提作为帝国主体统治阶级的勋贵、官僚及地主,“消失的土地”,甚至有很一部分最终的去处是皇家,在少府都能找到些记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