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:凤家有女初长成 流氓公子真英雄2 (第2/2页)
本来见自己一击奏效后,小脸方始浮现笑意。见任剑没有躲避,也实诚的没有运用道行仙法护体。才省得,自己这一招可是并不次于术法的大杀招。刚才恼羞之下用出,想这个小贼这般狡猾卑劣的性情。定然不会硬抗,自己顺便就赢下了这局。
可这个家伙竟然傻子般的还用拿软绵绵的拳法抵挡。抵挡不住之后,竟然也不运用功法护体。若是击实,这小贼得受伤颇重,那样就有失他的本意了。
可招式已老,自己完全做不到收发自如。焦急之下,顾不得胜利的兴奋,提醒任剑莫再逞强,性命要紧。
他哪里可能知晓,任剑根本就不会什么护体功法。唯一会的修行功法也不过是一个不完全体的“善步”。
福大在一旁掠阵,也是一惊。正要出手相救。
尖锐劲气及体,任剑却不退反进一招“野马分鬃”直袭红衣公子的胸口:
“有点意思,竟然能打破我的衣服。不过你说你一个大老爷们,脾气怪异不说,用的招式也是女子家家的。不是跳舞,就是拿针刺绣,真是的。看我这招“野马分鬃”!”
红衣公子见任剑竟然靠肉身直接接下他那一招。诧异之下,竟忘记了躲闪。任剑见状赶忙收回了九成九的气力。
这个少年公子,虽然怪异,外加蛮横无理,但本性纯良。犯不着伤了他。任剑只是双手抵在他的胸口,轻轻的揉了揉。这一揉之下,两人同时大叫出声!
“你……”
“流氓!啊!我要杀了你!”红衣少年公子,一道划破天际的尖叫。抬手就是一巴掌,朝任剑的脸上掌掴而去。
任剑也是惊魂未定,大汗淋漓。早该想到了,哪里是什么怪癖,分明是个小姑娘来了个易装而行。自己先入为主的不分雌雄,闹了如此大的乌龙。
可,士可杀不可辱。别的可以,打脸就不行了。任剑运起“善步”一路飞奔。此时,面前却出现了,一脸无奈和恼怒、惊讶的福大。
福大本来和善的脸容,也变得难看至极。也不答话,只是堵截任剑的去路。
福大自责太甚。自己一时不查,竟然害的公主受此屈辱,已然是万死不辞。还是先让公主自己发泄一番,老奴再帮她击杀此子,之后以死谢罪。
“凤舞九天之破苍穹!”
“公主不可!此招你还未曾完全掌握,动之伤身。此子老奴可以出手将他制住,到时任凭你处置。”
说着闪电般来到暴跳如雷的公主身前,抬手间,止住了红衣公主欲发动的可能伤及根本的杀招。
“哼,本以为你是可造之材,可如此无礼,亵渎公主,已是死罪。我再惜才,也是留你不得了。你自裁吧!可以留你全尸,不要想着逃走,更不要想着反抗。我已用本命神通封锁此地,你无处可逃!所以,你还是自觉点,也稍稍能落个体面的下场。”
“本命神通?你是通宇级宗师?为何与我交手却不露分毫。”
“公主性喜武功,情寄武林。杂家不过是随她嬉戏人间罢了。”
“呵呵,如此说来,我任剑这次是必死了?”
事已至此,解释无用。还是那句话,弱者无声!
“对!必死无疑!你可放心,你死之后,定不累及你的家人。公主殿下,还是公私分明,高义无双!”
“呵,好一个公私分明,高义无双的侠女公主!
那么请问,此事因何而起?
又是谁人非要逼迫与我,叫我与她切磋?
既然那么向往江湖,当知,比武切磋,拳脚无眼。
既然比武之前不表明身份,我只是正当还手,还她一记“凤点头”袭胸之仇罢了。若我事先知道,她是女子,当不会如此对她。
既然高义,如此只许“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又是何道理?
难道我只能挨打,不能还手?
难道就因为他是公主,就可以不分情由,无礼取闹?
难道……”
“小贼,无论你如何巧舌如簧,你如此侮辱与我。定是少不得剁掉你的爪子!割了舌头。叫你不能乱说。也算本宫理亏在先,此次就不杀你了!福大,还不动手,记住别杀他,废掉双手,割掉……嗯,就不要割掉舌头了,你废了他的发声之处即可。记得饶他狗命,叫他省得本公主还是讲道理的!”
“老奴罪该万死,待我处置了这小子之后,当在公主面前以死谢罪。”
“与你无关,都是这个小贼,臭流氓伪装良善,欺骗与我。动手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