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节愤怒的力量 (第1/2页)
拍拍痴呆的两位,再把那位把头埋土里装鸵鸟的车夫踹醒,高呼一声继续上路。
孙思邈把手里的一撮黄色粉末洒进药篓,顷刻间药篓里的蝗虫就不动了,他叹息一声说:“都是药,不要糟蹋了。”说完背上背篓就随着云烨往长安走。
刘献忽然大吼一声惊起无数蝗虫,腰间宝刀呛然出鞘,在身边划过密密的刀光,无数蝗虫被刀斩成两截纷纷落地,马夫抬起脚狠狠地踩了下去,脚下密密麻麻纠缠在一起的蝗虫立刻变成一滩滩的绿色肉泥。
看着三位的无聊举动,云烨摇摇头,从旁边树上轰走蝗虫,折下一根树枝,上面的叶子早就被吃光了,只剩下树枝,细细密密的像扫帚。
喝止了刘献的疯狂,把树枝塞他手里示意他,这东西杀蝗虫比刀快。
刘献有些失神,牙龈流着血染红了牙齿,配合着那张狰狞的面孔,嘴一张一合的宛如地狱的食人恶魔。
马夫拼命的用树枝捕杀蝗虫,似乎在为自己的胆小作反证。
老孙掸掸衣袖,率先迈开步子,踩着满地的蝗虫大踏步的前行。
路过一个庄子,没有发现扑杀蝗虫的人,只有摆满了的香案,上面有各种糕点,还有猪头三牲,密密的跪了一地的人,为首的一位老夫子声音颤抖而又虔诚,一篇《告蝗神书》写的真切感人,额头上的鲜血表明老先生用了最虔诚的礼数。
但这并不妨碍满庄子的蝗虫大嚼庄稼,有些甚至跳到供桌上,啮咬起贡品里的青涩果子。
云烨肚子有些饿了,跑了大半天,一口饭都没吃,不理会跪在地上的庄户,三两步来到供桌前,抓起供桌上的酥皮点心美美的咬了一口,不错,不错,油而不腻,隐隐还有一股子桂花香气。
“孙道长,这里的点心着实不错,您也来尝尝."云烨大声招呼同伴来享用美食。
老孙是一点都不客气,先抓着酒壶灌了一通,再撕下一块烤猪肉大嚼,嘴里吧唧有声。
刘献大笑着举起猪头,找了个好下嘴的位置张开血盆大口就把头埋在猪头上再不起来,马夫畏畏缩缩的拿酸果子啃一口,酸的呲牙咧嘴。
那位老先生眼睛都快瞪出来了,指着他们几个浑身哆嗦着说不出话。一个青衣汉子跳起来,刚要大骂,被啃猪头的刘献一脚就踹到人群里去了。
“大胆,你们是什么人,敢对蝗神无礼?”老家伙终于说了一句完整的话。
云烨捅捅老孙,这时候是您老人家出马的时候。
“老夫孙思邈,今日采药从贵庄路过,见有佳肴美酒,一时忍耐不住,吃相难看了些,恕罪,恕罪。”
人的名树的影啊,老孙的一席话让庄户门哑口无言,药王的名字不是白给的,在庄户们心里那和神仙没有多少区别。
马上就有见过老孙的庄户上前磕个头,说是感谢孙神仙上次救了老母亲。
“你们也都是大活人,不去地里抓蝗虫,怎么跪着磕头就能把蝗虫求跑了?”孙思邈问庄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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