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3章 这是地瓜! (第1/2页)
蓝家庄子绿了。
站在半山腰,遥遥看着山脚下的蓝家庄子。
这里几乎已经变成了一片绿色的世界。
小河蜿蜒,沿着庄子缓缓向东。
沿着小河边,是百十亩的上等良田。
此刻,这片良田却已经换了样子。
一座座白色的暖棚耸立,种苗繁育基地,已经初见成效。
那成片的田地里,绿色的烟草,以及自己的穿越者福利,无一例外,不再显示着朱橚这段时间工作成果。
庄子的正中,蓝家院子的边上。
原本破旧的草棚子依然不见。
取而代之的,是一座崭新的大房子。
看上去不比侯府小上多少。
这应该是新建的食堂。
临走之前,方静之对老王抱怨过。
食堂简陋,四下漏风,吃饭的时候很不舒服。
看到了食堂,也就见到了熟悉的家,两只小老虎表现的异常兴奋。
它们喜欢这里,这里每天都有专人给它们送来它们最喜欢的肉肉。
还有很多大家伙,会跟它们玩耍。
嗯,除了那个喜欢训练他们的老猎户与一群熊孩子。
这里一切的一切,它们都喜欢。
小金刚冲着庄子,发出一声稚嫩的虎啸声。
年纪虽小,但霸气初露。
林间惊鸟的飞起,预示着这只小小的老虎,未来将成为整片山脉的霸王。
与哥哥不同。
菩萨乖巧的趴在方静之的怀里,短短的小爪子紧紧抓着方静之衣服,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,好奇而又害怕的四下打量着。
或许只有方静之的怀抱,才能给它最大的安全感。
“少爷,小金刚也想家了!”刘宏福在旁笑着说道。
“是啊,想家了呀!”方静之感慨一句。
他也有点想家了。
不过是南京城的那个小院子。
还想秦淮河。
想诗诗,想幂幂……
看那一个个罩着白纱的暖棚,多么的像一个个的大白馒头,不知为啥,就想到了幂幂。
“走,回家!”
方静之喊了一声,随后捏着小金刚的后脖颈就提了起来。
刹那间。
原本威风凛凛的未来山君,就变成了一只乖巧的小猫咪。
四肢小瓜子紧紧的抱着自己,大眼睛里满是不安。
这腾空的感觉,就很不妙。
刘宏福很熟练的将小金刚接了过来,放进了背后的袋子里。
方静之也摘下背后的双肩背包。
这是在千户所的时候,他特意找人缝制的。
就为了装两只小老虎。
这俩小家伙越来越重,有时候也不方便抱着,就这样把它们丢进背包里,却正合适。
见到了背包,小菩萨的眼睛顿时就亮了。
很是乖巧的被主人放进背包里,又背到了身后。
它有些迫不及待的钻出了小脑袋,两只短短的前爪紧紧的扣在方静之的肩膀上。
小脑袋蹭了蹭方静之的脸颊,不出意外,主人又要带它兜风了。
这样的游戏,它已经玩过许多次了。
方静之如今的马术已然有了不错的水准。
弯下身子,轻轻磕碰马腹,一拉缰绳,胯下白马便如一道利剑一般冲了出去。
蓝勇刘宏福见状,相视一笑:“阿勇,比一比!”
蓝勇笑道:“比就比,谁输了喊对方一声爷,架……”
又是两匹骏马飞驰而出。
白马如风,少年潇洒,在山间绿林的映衬下,宛如一幅彩画一般。
少年肩膀上,那个毛茸茸的小脑袋,更是让这幅彩画多了几分色彩。
方静之胯下的这匹白马也有自己的名字。
据蓝玉所讲,这匹白马的名字叫做,踏雪寻梅。
这个名字,是朱标亲自给起的。
原因就是,白马周身无杂色,唯有额头正中,有一撮赤红色的毛发。
看起来犹如冬日里的梅花一般。
但方静之坚决认为,那不是一朵二梅花,而是一只眼睛。
于是乎,踏雪寻梅就变成了二郎神。
二郎神作为马王的后代,也有自己的小毛病。
那就是不让人骑。
方静之觉得,这货就是个坚定的颜值党。
据蓝玉所说。
这匹马之所以能被他轻易的带出太子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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