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六十四章 春秋房风波 (第2/2页)
这两日天气明显转暖,习习晚风中能嗅到春天的气息,那是木叶和花卉的清香。张原站在龙门前回望这偌大的贡院,棘墙数重,高耸森严,东西二牌坊,东曰“明经取士”,西曰“为国求贤”——
“张公子哥哥,你还看什么,恋恋不舍的难道还没考尽兴吗?”
商景徽见张原回头频频看贡院,便“格格”笑着这么问。
张原忙道:“没有没有,考尽兴了。绝不想再进去考。”心道:“可不要让小景徽一语成谶啊,那可糟糕。”
……
在张原考完第三场之际,第二场的朱卷也分发到了各房阅卷官的案头,二月十七日午后,《春秋》一房的一位阅卷官正在阅卷,忽然出声赞道:“此论绝妙,不逊韩柳欧苏。”当即就这份考卷荐到房官张鹤鸣处,说道:“张大人请看这篇论和诏,少有的佳艺,宜冠本房。”
张鹤鸣案头已经有四位阅卷官荐上来的几十份首场朱卷。待第二场朱卷阅毕,他就要把这两场朱卷推荐到副主考官刘楚先处,第三场考卷就不甚重要了,只要过得去就行。
张鹤鸣见这阅卷官如此盛赞这份考卷,便放下手中的卷子。先看这份,只见这篇“天下之政出于一论”写道:“天下有政本。人主诚有以重之,然后政从于其本而不分。夫天下者人主之器也,政所以置器而厝之于安且永也……”
张鹤鸣一边看,一边捻须点头,看完这篇长论,又看“拟汉武帝罢田轮台诏”,开篇写道:“朕愤匈奴横暴,数使将士出击绝漠数千里——”
很快看完,好文章看着就是这么顺畅,张鹤鸣赞道:“果然是少有的佳艺。”看了看这份朱卷的编号,是南卷,表示该考生来自南直隶的苏、松二府或者江西、浙江、湖广、福建、广东这些省份——
——明代会试实行南北卷制度,规定了南方诸省和北方诸省以六四开来瓜分三百多个进士名额,因为如果不实行这种制度,那南方举子将占据进士名额的绝大多数给占去,南方经济文化发达,乡村里巷都是书声琅琅,贩夫走卒中都有很多人能识字,而北方的读书人少,就是读书人,往往除了八股之外,一无所通,所以北方举子考不过南方举子,试举二例,单是江西吉安一府,有明一代就出了十一位状元、八位会元、三十九位解元;福建莆田一县,历科中进士者三百二十四人,远比北方一个府还多,这若是不加以地域限制,那北方人等于是陪考了,这肯定会造成北方士绅的强烈不满,引发政治危机,故而朱元璋分南北卷来取士,保证北方举子的录取机会,南方士人虽然也不满,但好歹南方十占六,还能忍受,而且殿试一甲、二甲依然是南人占绝大多数,正是因为这南北卷制度,才会有异地冒籍的弊端,曾有一个浙江籍举人考了多次考不上进士,迁到河南,转眼高中,后来就不允许举人改籍了——
张鹤鸣看这份考卷是南卷,便在四位阅卷官荐上来的南卷中翻找同一编号的首场考卷,但找了一个遍,没能找到,心想:“二场能作出如此制艺的,首场也肯定好,难道是还没阅到那份卷子?”便让徐光启等三位阅卷官在尚未阅完的首场朱卷中找一下,把这一编号的朱卷找出来给他,但徐光启三人在案头首卷中没有找到这一编号的卷子,连落卷中都找了一个遍也没找到——
一个阅卷官问:“会不会分错了,首卷分到二房去了?”
分房阅卷,首卷送到哪一房,后面同一编号的朱卷也会继续送往该房,当然,出错也是可能的,张鹤鸣便持了这份二场朱卷到《春秋》二房去,一一对看那四百多份首场朱卷,却还是没找到同一编号的考卷,这让张鹤鸣好生纳闷,首卷怎么可能不翼而飞呢!
徐光启犹疑道:“前两日我曾贴出一份考卷,那份考卷犯了先帝庙讳,不会就是那份卷子吧?”
张鹤鸣爱才,这份二场考卷实在优秀,不忍错过,擢拨出优秀人才也是房官的荣誉,便让徐光启去至公堂核对一下。
徐光启到至公堂一看,贴出的这份卷子果然就是他们到处要找的那份首卷,既已贴到墙上,当然没有再揭下来的道理,徐光启回到阅卷房对张鹤鸣道:“张大人,实在遗憾,那份首卷果真犯讳了,没法荐上去。”
张鹤鸣颇为失望,叹道:“可惜了,可惜了,这位才华横溢的考生只有等下科了,又是三年寒窗啊。”
徐光启把那份二场朱卷取过来看,越看越觉得这象是张原作的,但张原那么心细的人,怎么可能会在首场首艺出现那样明显的错误!
徐光启摇摇头,觉得不可能,他没把这份朱卷立即弃到落卷堆中,而是放在一边,继续阅卷。
二月十九,第三场的策问卷也送上来了,这时该荐上去的卷子都荐上去了,三场策问素来不受重视,阅卷官们短短几天时间批阅了数百万字,也疲倦了,没有精力再细看这第三场的卷子,都是根据已经确定要荐上去的那近百份前两场朱卷的编号,找出相对的第三场朱卷,粗看一下,没有犯讳之处就行——
徐光启特意找出那个首艺被贴出者的第三场朱卷,三篇策问关切事理,明白正大,没有浮华之词,却有真知灼见,看了这三篇策问,徐光启心中的忧虑愈发深重,从二场、三场的制艺来看,这极有可能是张原的考卷,但张原怎么会出这样低级的错误,这好比围棋国手自填一眼死大龙,按理说是不可能发生的事,是智者千虑,终致一失吗?
这后两场制艺实在优秀,让人割舍不下,不管是不是张原的,徐光启都要再去至公堂看看那份贴出之卷,后面六篇他还没看过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