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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五十九节 微服(2)

第三百五十九节 微服(2) (第2/2页)
  
  于是,他拱手道:“公子有所不知,这越马亭穷乡僻壤,地方简陋,恐怕会怠慢了公子,公子不如随俺去亭中官宅,浊酒脯肉,听曲赏月,岂不乐哉?”
  
  刘彻听了,顿时笑了一声,道:“不想亭长还是个雅人!”
  
  那亭长闻言连忙笑道:“不敢,不敢,俺就是个粗人,不过是受公子身上的文雅之气感染而已……”
  
  “公子,是否现在就去亭中?”这亭长问道:“某好吩咐亭里准备酒菜……”
  
  刘彻听了,坚定的摆摆手道:“去亭中就免了吧,吾与从弟,这次是出来采诗的!”
  
  刘彻看着那个亭长,接着道“所谓采诗,圣人之道也,须得深入民间,与百姓为伍,方有所得……麻烦亭长帮吾等寻两三户忠厚老实本份的人家,与之借宿,正巧吾与从弟,也正欲与百姓交谈,得知民间疾苦,回去后,好写成文章,陈奏家中长辈案前!”
  
  说完刘彻挥挥手,身旁跟着的王道立刻心领神会,将一小块金角递给那亭长,道:“区区小礼,请亭长万勿推辞!”
  
  这亭长接过那小金角,脸上顿时乐开花了。
  
  那金角虽然不大,但也是金子啊!
  
  于是,他索性也就不管刘彻到底去不去亭中住宿了,满脸热情的道:“诺,俺这就领贵人们去百姓家里!”
  
  不多时,在这位亭长的带领下,刘彻一行就住进了这个小山村的一个大户人家的家里。
  
  这也是往常贵族子弟们采诗时真正住的‘百姓之家’——真住到那种穷的响叮当的农民家里,首先一个不好解决的问题,就是床铺的问题。老百姓谁家有多余的床铺?至于干净卫生舒适这种问题,更是连想都不用想了。
  
  更何况,对大部分贵族来说,地主士绅这样的人,才是民。
  
  至于泥腿子?
  
  黔首才是他们的称呼!
  
  便是刘彻,其实也不愿意真的住到一个破落的百姓家里。
  
  这倒不是歧视,而是,享福享久了,就再难吃苦了。
  
  因此,对这个亭长将他领到一户明显一看就是当地地主的家庭,也没有什么意见。
  
  “这是本村的里正家……”亭长敲开门后,对刘彻介绍道:“张里正,可是越马亭都很有名的大善人,虽然家财丰厚,良田数十顷,但却常常接济亭长穷苦,是个难得的大善人!”
  
  刘彻闻言,大量了一下这户人家的院落屋舍。
  
  房子挺大的,至少在农村是属于豪宅级别了。
  
  略微估计了一下,起码有十几间房子,院子里还有牛栏和马舍,养着两头牛,一匹马和两匹骡子。
  
  这样的人家,即使在关中,也属于中产阶级以上,是这个国家真正的士绅阶级了。
  
  除此之外,刘彻还注意到,这家中,还有着奴婢出没。
  
  这可了不得!
  
  按照汉律,奴仆的人头税直接翻五倍,一年一人要缴纳六百钱的口赋。
  
  仅仅是刘彻双眼所见,这家中奴仆什么的,少说有四五人,这么一算的话……
  
  一年好几千钱的额外口赋负担。
  
  这就是善人?
  
  那后世课本上的周扒皮都能当个道德模范了!
  
  道理很简单,当今之世,一个婢女作价大概两万左右,小奴大抵是一万五,壮年的男仆,值钱四万。
  
  也就是说,单单是这些奴仆的价值就应该超过十万钱了!
  
  那么问题来了,靠着种地,这位亭长究竟怎么从他那数十顷地里刨出这偌大的身家?
  
  至少,刘彻自己觉得,只靠本份经营土地,一百年也未必能攒下这么大的家业!
  
  因而,这位张里正的所谓‘常常接济穷苦人家’,刘彻也就能猜到是个什么情况了。
  
  左右不出高利贷一类……(未完待续。)
  
  PS:情节到了一关键点了,我最近一直在琢磨着,怎么让主角合情合理的尽快当上皇帝,头发都掉了好多了~~~~~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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